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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治霾新政正式對外公布。
近日,環保部、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能源局以及北京等6個地方政府聯合低調印發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
21世紀經濟報道獨家獲悉,此次發布的《工作方案》為原始文件的刪減后版本。相比《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2017年工作目標,《工作方案》提出了更加嚴格的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更大力度的大氣污染治理舉措。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與國際合作中心國際部主任柴麒敏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從工業化國家的治污歷史看,末端治理措施的效果通常很有限,最核心的一條是在重化工業發展和清潔空氣之間的取舍。所以要想改善京津冀地區的空氣質量,就必須考慮產業結構的調整和污染企業的遷移。
“當年很多發達國家抓住了全球化產業轉移和匯率的機會,中國面對的局面有所差異,國際轉移的機會面變窄,必須探索更為有效的方案。”柴麒敏分析。
六省需要制定細化方案
《工作方案》針對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提出了更為嚴格的治理力度。
所謂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獨家獲悉,《工作方案》的原始文件針對上述傳輸通道地區提出了具體的治霾目標。
具體來說,2017年北京市PM2.5年均濃度目標為60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南部四區(豐臺、通州、大興和房山)達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天津市PM2.5年均濃度目標60微克/立方米左右。
河北省PM2.5年均濃度目標為63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保定和廊坊分別達到77和62微克/立方米;山西省、山東省和河南省PM2.5年均濃度目標達到54微克/立方米左右、61微克/立方米和66微克/立方米。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對比《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現,除北京控霾目標不變外,《工作方案》進一步調高了北京之外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PM2.5具體控制目標,并具體明確了“2+26”中北京、天津的主要城區和其他26個城市各自的治霾目標。
中國環科院研究員柴發合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從各地治霾的進度來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進展快于“大氣十條”制定時的預期,但從空氣質量達標的角度來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的治霾進程仍需加速。
根據國家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組織制定本地2017年達到空氣質量目標細化方案,切實落實黨委政府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任務分解到鄉鎮、街道、社區,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 |